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在江苏等15个省(区、市)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一、继续教育的重要时间节点
(1)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2)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二、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即共计为120学时)。
三、开设专业
我校整合了大量的国内专家学者视频授课教程和教学参考资料,为广大建筑企业和一级建造师提供了内容丰富、资料新颖、实用性强的一系列视频课程供大家学习使用,具有广泛的知识性、技术性,可以随机、随时,方便学习。课程目前包括五个专业: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学员可根据自己注册证书的专业选择报名学习。
四、在线报名学习方式
手机端注册、购买课程:
关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公众号,点击下方“云教育学习”—“点击进入继续教育”,选择一建继续教育购买对应专业课程。
五、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学员电脑上登陆学习网址点击“学时打印”、“生成学时证明”,自行打印发证单位为“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课时)证明》。电脑端学习网址:http://czjy.a6edu.net/education/login/index
六、其他:
收费及开票方式:
总课时为120,收费标准为750元;购买课程当月企业或个人可至财务室开具正式发票(2号楼2102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继教学院(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2号)
联系电话:0519-86960324
友情提醒: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可能会作为动态核查抽查的重点,未提供继续教育学习课时依据的,将会列入失信名单并予以追责,在招投标过程中被举报的也将会失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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