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开展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日期:2025-06-10 17:33:58  发布人:010346  浏览量:0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在江苏等15个省(区、市)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一、继续教育的重要时间节点

(1)注册单位所在地为江苏等15个省(区、市)的一级建造师,其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2)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3)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4)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二、继续教育的课时要求

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即共计为120学时

三、继续教育开设专业

课程目前包括五个专业:建筑、市政、机电、水利和公路,学员可根据自己注册证书上的专业选择报名学习。

我校整合了大量的国内专家学者视频授课教程和教学参考资料,为广大建筑企业和一级建造师提供了内容丰富、资料新颖、实用性强的一系列视频课程供大家学习使用,具有广泛的知识性、技术性,可以随机、随时观看,方便学习。

四、在线报名、学习方式

报名方式:手机端注册、购买课程

学习方式一:

学员本人微信扫码(见下图),关注“江苏城建院继教学院”公众号,点击下方“云教育学习”→“购买课程(继续教育)”

实名注册后选择证书对应专业的“一建继教课程包”,微信付费后即可在线学习。

学习方式二:

电脑端学习网址:http://czjy.a6edu.net/education/login/index

五、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学员电脑上登录学习网址点击“学时打印”、“生成学时证明”,自行打印发证单位为“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课时)证明》。

电脑端学习网址:http://czjy.a6edu.net/education/login/index

六、其他

收费及开票方式:

总课时为120课时,收费标准为750元;购买课程当月企业或个人可至财务室开具正式发票(2号楼2102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继教学院(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2号)

联系电话:0519-86960324

指导手册下载地址:

http://jxjy.jscc.edu.cn/2021_09/09_22/content-63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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