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督导办对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办学点进行现场专项督查
日期:2023-04-30 09:37:56  发布人:010213  浏览量:609

4月26日上午,江苏省政府督导办公室第四专家组一行5人对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办学点进行现场专项督查,第四专家组组长由省督学、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晏仲超担任。本次督查对象为我校在盐城地区设置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盐城舟炬教育培训学校。

前往盐城参加现场专项督查工作有我校党委委员、分管校领导副校长陈寿根、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黄爱清、副院长许明以及宋凯、徐昕老师等5人;同时,该校外教学点另外一所合作主办高校江苏理工学院同步接受督查。盐城市教育局职社处处长唐红兵出席督查会。

督导会前,晏仲超表达了督导工作目的与意义;陈寿根致欢迎辞,并介绍了我校基本情况;唐红兵就属地管理履职进行了简要介绍。

督导会上,首先由黄爱清主要就主体责任、组织领导、决策程序、管理责任、设点资质、办学资源、培养方案、思政教育、站点教学组织及监管、教材管理、招生管理、学籍管理、师资队伍、考核评价、经费管理等方面做法情况,以及主要问题与努力方向进行全面汇报;随后,江苏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陈胜权院长就他们学校在主体责任、基本条件、教学管理、师资队伍、经费管理等方面做法情况进行汇报。

接着,专家组与主办高校相关教师、站点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与访谈,并在现场认真查阅了办学资料,并就督查了解的主要情况进行了专家组内部交流汇总。

最后进入情况反馈阶段,由晏仲超代表专家组进行了意见反馈。他表示,从主办高校的重视、第一主体责任的明确、站点办学资源条件、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等方面专家组一致表示满意与认可;同时就“主办高校主体办学与继续教育办学关系层面、主办高校职能部门与专业学院关系层面、主办高校与站点关系层面”的三个层面关系的融合也表示了肯定。同时,在会上提出了存在的不足,希望今后进一步压实办学主体责任,细化管理流程,对校外教学点加强监管与指导,同时希望盐城校外教学点按要求,不折不扣规范落实各管理环节,协同推进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编辑/许明 图/宋凯 审核/黄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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