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广大企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应本市广大企业和员工的要求,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计划于4月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二、培训职业范围
电工、物业管理师、防水工、混凝土工(模板工)、园林绿化工、制图员、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初级、中级、高级)、装饰装修工(镶贴工)、室内装饰设计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网络安全管理员)、插花花艺师、手工木工(木屋架工、木制家具工、室内木装修工)
三、报名、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截至时间3月23日。
初审时间: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审。
报名缴费:初审通过的人员收到通知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并缴费。
培训方式: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工种进行培训,培训形式为线上+线下。
认定考核:培训结束组织人员参加认定考核(含理论和技能),理论考核和技能实操均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证书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江苏智慧人社 APP 查询和下载。
四、培训收费
初级1000元/人、中级 1500 元/人、高级 2000 元/人(包含培训、考核等费用)
五、各等级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 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 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 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 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 。
六、报名流程
1.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务必用本人正在使用的电话和身份证上的准确姓名进行注册,然后按提示正确填写报名信息。
2.工作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初审后会电话通知报名人员,通过初审的人员按通知的时间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清潭校区2号楼2105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和缴费。
七、联系方式
凌老师电话:13921098966
吕老师电话:138611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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