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第一党总支第七党支部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在清潭校区302会议室举行了七月专题党课学习活动,聚焦于党纪学习教育。此次党课由支部宣传(纪检)委员董建军负责主讲,支部全体党员参与了此次学习。
活动中,董建军深入讲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并明确提出了推进自我革命的“九个以”实践要求。这一重要思想,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与提升。我们需深入领会这一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其中的重大创新观点、科学方法和重要战略部署,以更加自觉主动的态度,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此外,董建军还结合近期学校发生的几起行政及教学事故,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该条例明确指出,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若存在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董建军进一步强调,《条例》第八十六条对于在授予学术称号中违规谋利、弄虚作假行为的处分规定,将有力推动服务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然而,在构建这一评价体系和制度环境的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如学术称号评选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等,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充实相关处分规定,有助于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环境,为推动形成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文/董建军 图/宋凯 初审/凌晓琴 终审/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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