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成人高等教育学员超出最长修业年限学籍处理的公示
日期:2020-10-20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780
为保护学员利益,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籍管理工作,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令)、《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黄伟等77名已超出最长修业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员作出相应的学籍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1)。名单中的学员将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籍注销,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0年10月21日-10月27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 16:00点前向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519-89192693
联系人:徐老师
说明:
1.为保护学员利益,反映情况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学情况、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受理。在公示规定时间内如无回复,则视为对学院的学籍处理无异议。
2.原录取院校“常州市职工大学”已于 2015 年 2 月由江苏省政府发文与“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合并组建为“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同年 4 月国家教育部备案为公办高职院校。
3.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员最长修业年限为:入学学制年限延长3年。
特此公示。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 10 月 20 日
附件下载: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处理学籍超期学员的公示 • 附件1-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