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2月专接本毕业登记及学位申请的通知
日期:2018-11-21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1001

各专接本班学生:

根据省考试院对201812月专接本毕业登记工作及各主考学校学位申请的相关要求,现将201812月毕业登记及学位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1.     一、符合毕业条件并要求在18年(下)申请办理毕业登记的专接本学生,在1130日前填写“专接本毕业申请书”,符合各主考学校学位条件的学生,同时填写“专接本学位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将“专接本毕业申请书”、“专接本学位申请书”发到454983469@qq.com邮箱。“专接本毕业申请书”“专接本学位申请书”在城建自考办公群(群号7666598078)下载。

  2.     二、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专接本毕业申请书”在专接本管理系统办理毕业申请手续,打印《江苏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在121日至5日到清潭校区2206室在《江苏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核对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及照片信息,如有错误,在提交常州市考试院审批前进行修改。其他信息如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与入学注册时信息不一致的,如需修改必须在申请毕业登记时向继教院提出修改申请(在毕业登记申请书上注命),由继续教育学院提请常州市考试院统一修改,《江苏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打印后不再对电话号码等与毕业证书关联不大的信息进行修改。)同时在《江苏省自学考试毕业登记表》填写个人鉴定,继续教育学院代表学校对毕业生的思想品德进行鉴定。

  3. 三、毕业申请资料上交及时间要求:

    (一)在201812月申请毕业的各年级专接本学生,在1130日前向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毕业登记申请。

    ()申请毕业登记的学生在121日至125日到清潭校区2206室进行毕业信息确认并在《江苏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填写个人鉴定。不到校进行个人信息确认的,其毕业登记申请将不再提交到常州市考试院进行毕业审批。125日后不再接受新增毕业登记申请。委托他人确认个人信息的,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三)学生到校填写《专接本毕业生登记表》个人鉴定时,同时上交准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准考证用订书钉订在身份证复印件的左上角)。

  1. 四、学位申请资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201812月申请毕业的学生,符合各主考学校学位条件的学生,按相关学校的要求填写学位申请表或上交相关资料。

(一)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填写南工大学位申请表一份。上交时间:2018125日前。(表式在城建自考办公群下载交并打印)

(二)环境工程专业学生,填写河海大学学位申请表一份。(表式在城建自考办公群下载,学位申请表需正反二面打印。)资料上交时间:2018125日前。

(三)园林专业毕业生,填报南京林业大学《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位申请一览表》。表中的成绩由继续教教育学院自考办填写,学生到校填写《自考毕业生登记表》时同时填写相关学位申请信息。

 (四)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符合学位条件的,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南艺学位申请平台开通后,由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在南艺学位申请平台统一申请,申请完成后,打印南京艺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学生到校核对相关信息,时间初定在201911月下旬。

(五)申请学位的学生交学位评审费200元。

  1. 四、     毕业证书发放。

申请毕业的学生,经江苏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毕业登记的,在20191月中旬由继续教育学院通知学生,学生凭身份证到清潭校区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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