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地区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和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8-01-16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998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1422号)文件要求和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的安排,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报名、培训工作安排:

一、培训对象 

    注册有效期届满前的各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均须参加继续教育教育培训。

二、培训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共分六个专业,其中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三个专业在省建校培训点报名,其他三个专业(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要在省内其他城市培训点报名,详见苏建建管【2011422号文。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

1、培训内容

每个专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内容为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须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必修课60学时采用集中面授方式进行(其中公共课程25学时,专业课程35学时),选修课60学时为自学。注册两个以上专业的,主项专业按上述学时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增加一个注册专业还应当参加该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公共课程不重复培训。

2、培训和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暂定,之后则根据报名人数按批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将组织考试,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四、报名方法及有关事项

1、网上报名

企业通过江苏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登陆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报名。

 

1)培训考试申报

点击【培训考试申报】,选择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点击【上报】,选择培训机构(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点击【确定】。

2)取消上报

如遇需要取消上报的情况,请选择需要取消上报的人员点击【取消上报】,该人员则上报取消。

3)申报情况查询

点击【申报情况查询】,可以查询到企业人员上报审批情况。

4)考试结果查询

点击【考核结果查询】,可以查询到企业人员考试结果情况。

注册两个以上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应先参加主项专业的继续教育,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报名增项专业的继续教育。

2、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后各企业单位请携带相关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单位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及相关费用到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继教学院进行现场审核通过,报名才完成。

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在其注册有效期满前,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仍须网上申报、现场审核,并交补考费100/人。超过注册有效期不再办理补考(由于网上报名经审核完成、培训考核有一定的时间过程,故务必及时报名)。

五、报名费用

    培训费(含教材、培训、报名、考试、发证等费用):850/人。

六、报名地点、电话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木梳路12号,原常州市职工大学),联系电话:869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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